5.3 環境保護管理

中機以大型機械設計及製造加工、安裝為主要營業項目,為了降低環境之負荷與相對較低衝擊,在原料、產品製程上不斷嘗試及選擇做改變,並每年進行ISO 14064:2016溫室氣體盤查,盤查全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做規劃後續的碳排放減量政策的基礎。有新增生產或防制設備、製程異動等,降低對環境之影響之投資案,均依政府規定辦理相關申請。2023年環境部及高雄市環保局查核本公司共計9次,查核項目含括固定污染源空污防制設備、污水處理、廢棄物貯存等,查核結果均符合政府規定,無缺失紀錄及無環保罰單;並依據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 知作業辦法總說明第五條規定,完成112年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執行實際演練並完成高雄市環保局的核備。

 

5.3.1溫室氣體盤查

本公司自2011年起,依據ISO 14064:2016進行全公司溫室氣體盤查作業,以營運控制權法作為組織邊界之界定,盤查範圍包含中機及74號碼頭租地(高雄市小港區)之範疇一(直接排放源)及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排放源,類型包含辦公大樓及廠區。今年完成對2023年度溫室氣體內部查證,總排放當量共計為8,959.34公噸CO2e,範疇一佔總量33.31%,範疇二佔總量66.69%。

公司營運邊界設定,主要參照ISO 14064-1:2016及CNS 14064-1標準規範,將其分為範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二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及範疇三其他間接溫室氣體。

 

5.3.2空氣汙染防制

依據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本公司廠區共計有5個生產操作製程(灰鐵鑄造、鋼鑄造、金屬熱處理、金屬噴磨噴砂、金屬表面清洗)及19支排放管道。製程排放管道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主要可區分為總懸浮微粒(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 TSP)、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及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並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執行每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暨排放量申報,本公司固定污染源申報排放數值均低於操作許可核准量。

 

5.3.3水汙染防制

本公司水源用途分為員工日常生活用水、冷卻循環水及工業用水。廢(污)水來源主要為為員工生活污水及製程工業廢水,周界內雨水與污水落實分流,廢(污)水排放經管線收集至污水處理設施,經過攔污柵、沉澱、過濾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經由廠內污水管路排放至高雄臨海工業區的聯合污水處理廠納管,排放之廢(污)水符合工業區納管標準。統計自2021至2023年之廢(污)水納管量如下表:

為達到省水省電及提升過濾效能,中機於2020年6月所完成上浮式過濾器使用至今,為送至臨海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之污水下水道放流水前的最後一道處理程序。每季進行砂濾桶之清潔及補充石英砂更定期檢查與更換濾材以及每半年進行水質檢測;同時也針對流量計進行每年校正以符合法令規定。

 

 

5.3.4廢棄物管理

中機廠區及74號碼頭工區,由於各式生產操作產出達12種事業廢棄物,區分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與「有害事業廢棄物」進行處理。全廠廢棄物運作管理,除遵循環境部「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及申報運作外,本公司亦有訂立「廢棄物清理管理辦法」並公告執行,廢棄物產出後於回收、清除、處理前,各廠處應妥善規劃廢棄物區(特定地點、貯存容器或設施),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符合辦法規定。2023年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總量為2,598.776公噸,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量為2,418.436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運處理量為180.34公噸。廠區廢棄物處置皆委託之合法承攬商進行清運及處理。

因應民眾環保意識提升與政府政策要求下,本公司積極尋求各種廢棄物資源化的方法,以作為解決廢棄物之最佳途徑2023年將79%的廢棄物依其特性不同,分別進行再利用用途;其餘21%的廢棄物因目前無適宜再利用管道,委託焚化或中間處理後再進行掩埋(如水肥、生活垃圾、無機性污泥、廢潤滑油)。為達成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循環,本公司持續加強廢棄物上的管理,確保有效落實分類、回收、再利用及妥善處理。

 

 

 

5.3.5環境保護支出

中機環保支出可區分為廢棄物處置(含廢(污)水處理費、有害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排放處理(含污染防制設備耗材及藥劑費用、操作維護費及污染防制費)、預防和環境管理(含環境檢測費及環境管理人力成本)等支出。
2023年環保支出統計為892.7萬元,而2021年至2023年環保支出項目如下表: